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事项变更的,属于重大事项变更: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资管平台显示的私募机构重大事项变更包括8个方面:
一、程序合规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应当先通过合法合规的表决程序、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备案等程序。
二、资管后台申请重大事项变更
在自查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申请重大变更,填报公司变更信息并提交由律师事务所签章的《法律意见书》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内容变更
包括:营业执照的更换(三证合一的);管理人名称变更;管理人增资或减资,变更实缴资本;变更管理人机构性质和组织形式;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变更管理人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
2、分支机构、子公司信息及关联方信息变更
A分支机构:指企业投资设立的、有固定经营场所、以自己名义直接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隶属企业承担的经济组织;
B子公司:指持股5%以上的金融企业、上市公司及持股20%以上的其他企业;
C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类企业、冲突业务企业(详见《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投资咨询及金融服务企业等。
3、管理人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变更
包括*近三年(机构自提交表格之日起*近36个月)以下情形:是否受到刑事处罚;是否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是否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受到其他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是否被基金业协会采取自律措施;是否被其他自律组织采取措施;是否涉及诉讼或仲裁等。
4、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变更
机构类型:私募证券类基金;私募股权、创投类基金;其他基金。
业务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类FOF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其他私募FOF基金;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
5、出资人变更
须填写控股类型,工商公示/存档的信息截图等。
6、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可按照下列情形进行认定:
(1)持股50%以上的;
(2)通过行使表决权能够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3)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且表决权持股超过50%的;
(4)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5)在无法满足前述认定标准时,可以在系统中填报“第一大股东”,由其第一大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7、高管变更
**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执行董事、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