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政 府定融的发展史与现状?
发展史:从2013年开始,各地交易所陆续开展政 府直接融 资计划,目前已经发展5年多,已有很多交易所参与,更多政 府融资平台参与,目前市场在售的产品,除了信托,部分基金外,就是定融产品,整体截止目前都是100 %安全兑付。
B、他的备案机构是那些,是否受监管?
答:一是国 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的交易所,一共8家,其中证 券类3家、商品期货3家、金融期货1家、贵金属1家,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新三板: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上海期 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
金交所本身的存在就是中央和地方的一种博弈,各种政策不明朗、监管不到位、业务存在模糊地带,期待中央监管部门把金交所纳入监管,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维护稳定的地方金融秩序,避免出现系统性的风险。
目前私募基金协会越来越严格,一大批没有实际业务的机构被清理,这时金交所挂牌定向融资将成为重要的途径。
我们分析一下金交所产品的优点:
1、起投金额不受限
2、产品期限灵活(发起人设定)
3、债券类,抵押、担保等措施多样化
4、审核宽松
5、交易方式(线上、线下)
中国有几千万家企业,但上市的企业只有几千家,能发行债券的企业也是少数,绝大多数企业所形成的金融资产,难以获得流动性,投资人也缺少相应的投资渠道。而金交所的发展,有效补充了这个传统金融发展中的薄弱之处,为更多的企业提供了一个盘活资产的高效通道。尤其是在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金交所发挥的作用更为显著。借助“金交所”的通道,这些体量更大的金融资产,可以有效化解流动性的问题,从而让更多投资者得以接触,有更多机会分享经济、企业发展的红利。
一般债权资产作为独立的转让标的进行转让,由转受让双方根据交易流程说明转受让债权资产,债权协议项下的债权人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风险亦全部归由受让方承担。债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须管理转让债权并负责向债务人进行债务催收,并就催收所得向指定账户还款。如转受让双方或原债权合同中对还款路径有其他要求或规定,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解决。当资产转让方提交《一般债权资产转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提交《一般债权资产受让申请》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一般债权资产转让即对交易双方均正式生效。金交所备案和金交所挂牌是一样的,金交所有监管套利的能力,我们还是以上文中京东金融的一个投资标的为例。假设首创的资管计划是终资产不是二次包装产物,整个交易结构中监管部门完全是分散的。资管计划归证监会管,而定向资管计划通过审核比较容易。信用保证保险归保监会管,而金交所归地方金融办管理,金融办对挂牌资产的监管实行报备制。终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处在多头监管的情况。针对于现有的金交所对资产操作方式来说,监管部门很难穿透到后一层。从理论上来说底层资产可以随便是什么,比如房产抵押、商业保理、甚至是一些地方的城投债,而在投资端却面对的是“无知”的投资者,监管并没有有效的监管方式,导致了监管套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