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本条规定了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一般情况下,选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启动防烟系统。防烟系统的工作启动,需要先期的火灾判定,火灾的判定一般是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逻辑设定,探测器工作后,确认火灾应该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要求。
6.1.2本条对加压送风机和常闭加压送风口的控制方式作出更明确的规定。加压送风机是送风系统工作的“心脏”,必须具备多种方式可以启动,除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信号联动启动外,还应能独立控制,不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因素的影响,如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加压送风口手动开启联动,加压风机房现场手动启动等。
6.1.3由于防烟系统的可靠运行将直接影响到人员安全疏散,火灾时对于公共建筑按设计要求准确开启着火层及其上下层的送风口(当系统服务楼层数极少时,也有只要求开启1层或2层的情况);对于住宅建筑要求着火层开启,这样既符合防烟需要也能避免系统出现超压现象。虽然公共建筑中要求是开启着火层及其上下层送风口,这是对绝大部分N1取3层的情况,但实际设计中也有N1取2层,甚至取1层的情况,那么就应该按设计要求的开启层开启。高层建筑中,医院病房及老年照料设施的避难间加压送风时,可按同时开启3层设计。在首层扩大前室的防烟设计中,自然通风排烟和加压送风防烟都属于防烟措施,火灾时应保证能开启对应的首层扩大前室的防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