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结论分为“通过核查”、“未通过核查”、“整改后复查”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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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中未发现生产企业有不符合项目的,核查结论为“通过核查”。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中发现生产企业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的,或虽然仅有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但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核查结论为“未通过核查”。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中发现生产企业仅存在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且不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核查结论为“整改后复查”。生产企业应当在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原审查部门一次性提交整改报告,经审查全部项目符合要求的,核查结论为“通过核查”,对于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整改报告或复查仍存在不符合项目的,核查结论为“未通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