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工项目建设具体流程
1.可行性研究(由企业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2.项目选址(企业到规划或建设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项目立项或备案(由企业向发改委申请立项或备案)
4.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
5.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批复环境影响报告)
6.进行安全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7.全与评价报告评审(专家评审)
8.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审核决定(卫生部门)
9.安全与评价报告备案(企业到安监部门备案)
10.安全审查(安监部门进行安全审查)
11.政府批准(安全审查合格后,由安监部门下发批准书)
12.申领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凭批准书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13.办理土地使用证(企业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
14.进行初步设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15.初步设计审查(消防部门【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卫生部门【职业病防护设计审查意见书】、安监部门【安全设计审查意见书】进行审查)
16.施工图设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17.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企业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8.申领建设施工许可证(企业到建设部门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
19.消防验收(建设项目竣工后,消防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20.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企业到质监部门办理)
21.试运营(自主环保验收)
22.竣工验收(卫生部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意见】、【防止污染的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安监部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23.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生产企业向省安监部门申领)
24.申领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产品目录向省质监部门申领)
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