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的中
国设备管理协会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
评审认证。
认证等级类别
制冷空调维修安装企业的能力等级依据经营范围分为 A、B、C、D
四类
。
A类
:
集中式制冷空调设备(活塞式、涡旋式、螺杆式、离心式、吸收式制冷和热泵机组;蓄冷蓄热设备、蒸发冷却设备、空气处理设备及其他系统装置等)。
B类:
净化空调设备(按洁净度等级划分)。
C类:
冷冻冷藏设备(按冷冻冷藏库吨位划分)。
D类:
家用(商用)制冷空调设备(多联机、户用空气源热泵、家用空调器、商用空调机、冰箱、冷柜、小型制冰机和热泵热水器等)。
企业能力等级分类按其综合能力,A、B、C类划分为特、Ⅰ、Ⅱ、Ⅲ、IV 五个级别;D类划分为Ⅰ、Ⅱ、Ⅲ三个级别。
申报基本条件
(一)具有所申请类别、等级的经营业务范围和相应的注册资金。
(二)具有必要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拥有符合要求的固定营业场所、维修设备、专用工具及测试仪器测量器具。
(四)新成立的维修安装企业
经营满一年
后,方可申请能力等级分类;申请能力等级升级的企业,必须已取得相应的能力等级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上一等级。凡申请各类特级能力等级的企业,须取得营业执照并经营满三年以上。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六)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七)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分类基本条件
注:表格只显示部分条件
申请程序
(一)申请与初审
提交申请资料,
接收企业申请并及时安排申请资料的初审。不符合所申请等级要求的材料允许企业补正,补正后仍未能满足要求以及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不予接收情况的材料将退回企业。
(二)现场考察
对于申请各类别特级和Ⅰ级的企业,在完成初审后原则上应由能
力等级办公室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对于申请其他等级的企业,可根据情况抽样进行现场考察。
(三)专家符合性审查
对于已通过初审和现场考察的企业申请材料由能力等级办公室组
织专家库入库专家进行符合性审查。
(四)审定、批准与颁证
能力等级办公室对通过专家符合性审查的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汇
总,形成审查报告,报送协会,经审定,按规定程序公示后颁发证书。
企业提供资料
(一)由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中国制冷空调行业维修安装企业能力
等级申请书》。
(二)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营业场地、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
(四)维修设备、专用工具及测试仪器测量器具清单及权属证明性
资料。
(五)与所申请类别、等级要求数额相应的制冷、暖通空调等机电
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及对应的技术职称证书、技术工人等级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等。
(六)已完成的相应类别的维修安装项目业绩及用户确认的业绩质
量证明。
(七)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维修技术档案及维修工艺文件。
(八)上一年度期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