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标办公室接受了商标申请,将在每月第一周发布的商标与工业品外观设计公报上对该申请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 申请人的姓名、国籍、在埃及的住所(如有);
● 申请注册的商标的真实副本;
● 申请号和申请日;
● 申请注册的商标适用的产品,以及产品所属的分类;
● 标志目前或曾经用于区分其产品,相应商业企业或开发项目所在地;
● 商标办公室对商标注册的要求(如有);
● 商标办公室认为有必要的任何其他指示。
公示之前,办公室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商标的底版(cliché)或复制图,以满足该部门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申请人需支付120埃及镑*的公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