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需网上预申报);
2、业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应提供产权证和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开办资金要符合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
5、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加盖人事章)、(需网上预申报);
6、章程草案;
7、安全责任制度;
8、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帐号备案表(网上下载);
9、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