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北京成立一家民办非单位找谁办理
如果您想成立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请联系杨老师,如果您想收购一家也联系杨老师,杨老师办理民办非 社团 协会 基金会业务。
办理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其合法财产中,非国有资产的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
5、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场所设置地,不能超越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所管辖的区域);
6、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