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及备案主体:
适用于辖区汽车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是指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具备所承修车型服务能力的材料提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拟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公民、法人是备案的责任主体。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是从事汽车一级、二级维护和汽车小修生产的企业。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是专门从事汽车专项修理(或维护)生产的企业和个体户。
专项修理是指对汽车单项或几项附属总成、附件、零部件、专用装备、电器仪表、轮胎、装修涂饰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性的修理、维护、工艺加工、技术服务、改装等作业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不低于200平米维修场地的工业厂房相关证件(房本、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2.3个有经验高中毕业以上的技工(有资格证);3.图片中的设备和到交委去下载图片中的表格;
需要实际现场去核查:
设备需要有产品说明和合格证,好配备买卖合同和发票,还有从业人员要有社保,20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领取到许可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