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机关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
2法律依据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13号)
3申请条件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4注册资本要求
信托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