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应当在向信息产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
近很多药品类企业咨询小编,想在网上开展线上服务但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and《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还傻傻分不清,希望上海欣度能给您帮助。
两名相关明
负责人复印件及简历
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
备案过的域名
域名证书
上面是申请公司需要准备材料,详情请参照食药局公告,也可咨询济南东方网信,证书由当地食药局下发,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个月可申请换发,重新审核后下发新的证书,旧证书注销并公告。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和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区别: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与非经营性,经营性指的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含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非经营性指的是无偿提供药品信息,具体申请那一项,取决于公司网上经营性质,下证时间在45个工作日。
2.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分A、B、C三类,A类目前只批43张,针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机构提供服务,不得向个人消费者提供。B类批82张,针对自有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批发交易。C类证批270张,针对于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服务(非药)可参考京东大药房。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基本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比较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比较知识,或者依法经认定的医疗器械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