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申请注销,取得地方税务注销税务登记证;
2.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申请注销,取得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向北京市海关非贸物品监管中心申请注销,取得注销证明;
4.关闭开户银行工作;
5.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取得注销证明;
6.向北京市技术监督局申请注销组织代码证书;
7.向北京市统计局提出申请,注销统计证书;
8.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申请,注销备案登记并上交公章,取得注销证明。
一、地方税务局注销申请(本内容为工商局注销所必需条件):
包括:代表机构代表的个人所得税注销申请。
注销代表机构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代表处出具撤销申请(代表处章,代签字)
总部出具代表处撤销申请(总经理或董事签字,总部加盖公章)
总部出具代离任证明(代外国人需要准备)
近三年的纳税单(复印件)包括:营业税、外国个人所得税、中国个人所得税、车船许可税、
城市房地产税;
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地方税务代码章。
税务登记表(原件)
营业税界定通知(原件)
工商登记证(复印件)
近三年所有合同(复印件)(贴足印花税)
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
代表处注销前审计报告(原件采用资金支出转换收入,代表处提供实际申报)
总部出具首席代表到任和离任时间证明;
纳税清算申请表(由税务机关领取,协助代表处填写后签字)
《代表处注销登记表》税务机关领取,协助代表处填写后签字)
解决方案提示:代表外籍员工的,取消外国个人所得税登记;提供的信息如下:
-首席代表需要提供:
总机构出具的工资及离职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1)需要注明该人何时开始工作,何时结束工作,是否在中国有兼职工作(如有兼职工作,需注明在哪里工作,
还有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或代表),国内外月总收入是多少(如果月收入不同,需要提供月收入。
细节)、是否有奖金(如有每笔奖金的金额)、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如未注明默认为公众。
司负担);
2)境内企业兼职的,应当注明总机构是否支付工资,境内企业是否支付工资。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总经理或董事会成员应当签字并加盖公章;
4)总机构提供的证明需要总机构的公文纸,文字需要总机构所在国的母语或英语,由代表处出具翻译,
并注明译文与原文一致字样,并加盖代表处公章;
离任年度和上一年度税收缴款复印件;
境外有职务,按日纳税的,应当提供完整的护照复印件(含空白页);
离任月份按日计算纳税的,提供护照或机票复印件;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一般代表需要提供:
代表处出具的离任证明;
二、国家税务局注销申请(本内容为工商局注销所必需条件):
总部出具撤销申请(总经理或董事签字,加盖公章)
原批准单位注销批准复印件(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注明)
国税登记表。
纳税申报IC卡(如有请交回)
国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免税界定通知书(原件)
前三年所得税缴款(复印件,三套)
前三年汇算清缴结果通知书(原件)(当年未汇算清缴需向税务机关办理)
前三年审计报告(前一年需要复印件,当年未做终结算需要原件)
前三年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当季度需在税务机关领取申报表后填写盖章)
领取年度申报表,填写、盖章(办理汇算清缴)
前三年租赁合同(复印件、终结算)
注销、停业税务登记申请表。
三、开户银行关户申请(本内容为工商局注销的必要条件):
代表处出具撤销申请。
其余信息应与开户银行具体确认。
四、北京市海关注销申请(本内容为工商局注销的必要条件):
海关登记证原件。
五、北京市工商局注销申请:
总部出具撤销申请(总经理或董事签字,加盖公章)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海关清税证明;
银行销户证明;
设立时设立时收回的所有资料:工商登记证、所有外籍员工代表证等;
六、技术监督局注销申请(工商注销完成后):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代表处撤销申请;
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七、统计局注销申请(工商注销完成后):
统计证原件正、副本;
八、北京市公安局注销申请(工商注销完成后):
公安局备案原件;
公章、财务章、人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