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公司注销后对总公司有什么影响?
在解释分公司注销对总公司的影响之前,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单独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从分公司的概念中不难看出,分公司因为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来承担,这就说明,分公司注销后,它的债券和债务将由总公司来承担,
从隶属关系上来讲,注销分公司不一定注销总公司,如果总公司要注销,那么分公司必须注销,总公司有强制注销分公司的权利。
当然,总公司对分公司也是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分公司发生的任何问题,总公司也有义务出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