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北京设立分公司
符合下列审批条件:
1、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2、总公司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认定结果》,且符合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当于三级要求;
3、总公司已取得合法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4、分公司网约车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不能超过总公司,且服务区域为本市;
5、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并应当具备与其管理需要相适应的线下服务能力:
(1)具备与车辆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服务人员(应包含:工程技术、投诉处理及运营管理人员),每百辆车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
(2)具备与管理需要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
6、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平台;
7、具有健全的驾驶员培训教育、考核奖惩、车辆检测维护、网约车服务评价、乘客投诉处理等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8、外商投资的,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网约车平台公司日常经营服务所需主要管理人员须长期在京履职,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和承诺书。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一)提交的申办材料不齐全、无效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二)不符合上述审批条件
三、本行政审批服务无审批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符合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当于三级要求的定级报告
专家评审意见
《备案证明》
测评报告及材料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所属总公司,有效期内的。)
营业执照
证件:分公司负责人本人申办的身份证件、委托申办的《指定委托书》
乘客评价平台公司客服人员服务的实施方案
乘客评价网约车驾驶员服务的实施方案
平台公司考核、评价驾驶员、客服人员的实施方案
承诺书
申请人在本市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培训教育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分公司的组织架构
管理服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姓名、职务、岗位的信息列表
驾驶员培训教育、考核奖惩、车辆检测维护、乘客投诉处理、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的制度文本
网约车平台日常经营、管理、服务的总负责人,线上技术服务、线下车辆技术维护、驾驶员管理、安全应急、服务质量监督和客服团队方面各自的主要管理人员与网约车平台公司或与其有控股关系的公司的劳动合同
上述管理人员能够长期在京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应材料
证件领取
1、《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4、《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