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企业同时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的,应按照本程序合并办理,并还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任命文件的复印件和工作简历 ;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变更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交:
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任命文件的复印件和工作简历;
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提交: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已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变更企业注册地址的,应提交: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代办北京医疗器械公司注册结合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际情况,将医疗器械产品划分以下类别经营Ⅲ类、Ⅱ类体外诊断试剂的,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且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冷库容积不得少于20立方米。
仅从事Ⅱ类体外诊断试剂零售业务的,应符合本条第三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