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评估|版权价值评估|版权评估公司
版权,与著作权是同一概念,口语表述的形式较多,著作权更偏向于书面用语。版权是随着印刷术的应用而产生的,“版权”的Zui初、Zui基本内容是“翻印权”。现代意义的版权,是一种作品的权利。
版权的价值评估,国外开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稍微晚点。版权的价值评估发展到今天,依然是评估的难点。主要原因是起资产价值属性抽象、资产类型多样性等原因导致。
当前版权评估常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
一、收益法
收益法又叫收益现值法、利润预测法,通过计算版权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现值来评估版权的价值。这种方法是从产生收益的能力这一角度来看版权价值的,这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就是能够直接带来收益的经营性版权作品。从这个角度来看,收益法比较合适用于对专利、商标等的版权的价值评估。
收益法的一般公式为:
P=∑(t=1,2……T)Mt/(1+r)t
其中,P—评估值;Mt—被评估资产所带来的第t年的年收益;T—被评估资产能带来收益的总年数;r—折现率。
二、市场法
市场法又叫市场价格比较法、销售比较法。这种方法的评估过程一般是这样的:以现行价格作为标准;通过市场调查,选择几个与被评估对象相同或近似的版权作品作为参照物;将被评估的对象与参照物进行比较,并且对被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必要的调整。
这种方法使用起来比较直接、简便、易于理解,其准确性和有效性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上:被评估对象已经形成了足够成熟的市场;被评估对象有足够对比的参照对象,且这些对象的资料是可收集的。
现行市价法主要分为直接法和类比法。直接法是指在公开市场上可以找到与被评估对象完全相同的参照物,其交易价格可作为被评估对象的价值。类比法是指在公开市场上可以找到与被评估对象相类似的参照物,对其交易价格做必要调整,确定版权评估对象的价值。一般情况下,版权作品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直接法不适用于版权作品的价值评估,通常被使用的是类比法。
对价值调整时考虑的因素主要有:时间因素,即参照物的交易时间与评估基准日的时间差异对价值的影响;地域因素,相比较的版权作品所在的地区或地段不同可能对其价值产生的影响;作用因素,版权作品在权利人的生产经营或发展过程中所发挥作用的大小等等。
三、成本法
成本法又叫重置成本法,是以新建或购置与被评估版权作品具有相同用途和功效的产品时所需要的成本作为评估标准。
成本法按照评估依据的不同可分为:
(1)复原重置成本法,又称历史成本法,以被评估对象历史的开发成本作为评估依据;
(2)更新重置成本法,以在新的开发条件下获得版权产品所花费的成本为依据,求得评估值。由于重置成本法的评估结果是建立在的历史数据基础之上的,这种方法在我国得到了普遍使用。
版权是文化产业及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核心资产,也是推进文化金融服务创新的核心要素。与股权、债权、物权等财产权利相联系,版权资产具有典型的所有权属性、财富属性和高附加值属性,这些属性使版权资产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生产要素和财富来源。
版权价值评估机构—北京中鹏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前身为中航会计师事务所(隶属于中国民航总局)资产评估业务部,为落实2005年财政部令第22号和财政部财企【2005】90号文件“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资产评估业务从原有会计业务分立,由国家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联合授予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北京资产评估协会直属会员单位、Zui高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入库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知识产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浙江省发明协会知产评估专业委员会单位等。公司顺应改革开放的大潮而生,成长之路伴随着中国资产评估评估行业的诞生及发展。中鹏衡作为专业鉴证类服务机构,在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金融资产评估、财务报告目的评估、税基评估等领域享有重要地位。
为全国数千家企业提供版权价值评估服务,为版权资产运营提供了关键的技术性支持,经验丰富,所出版权价值评估报告得到了各单位与监管部门的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