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商店设立许可
目标和范围
法规法律禁止的单位和个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文物商店
搬运条件
1、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2、 获得职务
中级以上文物技术人员5名以上
3、 文物保护的位置、设施和技术条件
4、 法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程序
1、 申请申请人名称及申请理由
2、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设立文物商店登记表
4、 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领取中级以上技术人员申请表及职称证书。
行政程序
办公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社会分配文物管理处负责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分局行政领导做出初审决定办公室将决定交给申请人
宣传方式
网络、宣传栏等。
所需材料
申请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员工职称证书、经营地址等资料均由法规法律规定
代理机构文物商店、文物拍卖、文物鉴定、寄售银行等特殊企业。
转让拍卖行的流程呢?
1、 收购人应当认定转让的拍卖行符合经营要求
(复杂很重要,因为关系到以后能不能操作)
2、 在确定拍卖行基本信息后,受让方应当与转让方签订协议
讨论
3、 收购拍卖行的投资者对被转让的拍卖行进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财务和声誉
4、 在确认不存在制度问题后,收购拍卖行的投资人与转让拍卖行的公司所有人签订了正式的关联
5、 工商、税务、银行、社保等发生变化
做出改变
完成上述步骤后,移交所有公司材料。
提名要求
1、 无地域名称注册资金5000万元。这是基本的。
2、 无行业名称注册资金达到1亿。
3、 用中文核名必须有外资公司。
转让文物商店公司,文物拍卖公司,文物鉴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