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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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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材料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四、三名专业人员资质证书包含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或者职称证
五、章程须在股东构成、持股比例情况处加盖追溯公司公章;
六、如果二级股东(即申请单位股东的股东)包含企业法人机构的,须按以上要求提供公司章程;
七、如果三级股东(即二级股东的股东)仍包含企业法人机构的,由三级股东出具无外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