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照明主要用于高危险工作环境,当市电故障时,EPS必须瞬间切换至蓄电池组侧供电,否则,极易发生人员伤亡。因此,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5982.2.22的第22.16.1条规定:高危险作业区照明的应急灯具,在主电中断0.25S内应提供必要的光源电源,以保证达到厂家标称的应急状态下的额定照明输出。所以,安全照明的电源切换时间应不大于0.25 S。
EPS应急电源的容量科学选择安全照明对EPS的应急供电时间没有具体规定,选择时应按工艺要求,确定应急供电时间,但要保证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所需的容量。当安全照明采用白炽灯时,实际选用EPS的满载输出功率应按下式计算:
中,S为EPS满载输出的视在功率,kVA,P为安全照明灯总容量,0.8为功率因数(因EPS逆变器的输出功率是用功率因数c0sj&=0.8时的视在功率标注的,当不采用逆变器时,0.8可取消)。当安全照明采用荧光灯时,实际选用EPS的满载输出功率应按下式计算:S=(1.3—1.5)P/0.8(2)其中,(1.3—1.5)为系数(其原因是荧光灯启动时,存在较大的启动浪涌电流,故容量应增大)。上述式(1),式(2)两式同样适用于疏散照明,备用照明系统EPS的容量计算。
EPS电源在重要符合下的要求电力供应已经是社会经济和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尤其是在重要负荷方面,如果中断了,会造成比较大的的人员伤害或者政治经济损失,例如城市轨道交通(即地铁)、大型通讯枢纽、交通枢纽、大型公共体育场馆等都会有重要负荷。重要负荷主要包括应急照明、变电所操作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通信系统设备、信号系统设备等。以下介绍重要负荷对EPS应急电源等电源的需求。
目前虽然电力系统已经越来越完善和先进,特别重要负荷的可靠性也已经提高了不少,但是为了更能确保人员安全,特别是像地铁这种人流量大的应用中,还是有相关的文件来规定这些设计的,《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第14.1.7条规定,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EPS应急电源。因为EPS应急电源在突然断电所带来的重要的作用已经得到了重视,它已经是必不可少的正常供应电力的一部分了。
现在在地铁的建设中,考虑到车站变电所退出时不影响安全运营的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均分别采用了UPS电源装置,应急照明系统采用了EPS电源装置,变电所操作电源采用了高频电源开关的直流电源装置,各系统应急电源供电时间各异。其具体要求如下:信号系统:供电时间30分钟;应急照明:供电时间90分钟; 变电所操作电源:供电时间120分钟;通信系统设备:供电时间240分钟; 消防动力系统:供电时间180分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供电时间90分钟。这些都是一个整合方案,这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