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税政的5个误区

更新:2019-10-15 16:02 发布者IP:219.143.131.31 浏览:1次
发布企业
北京智翔高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6
主体名称:
北京智翔高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10108019455095
报价
人民币¥800.00元每
关键词
减税降费税政的5个误区
所在地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建材城西路9号院7号楼3层332室
联系电话
15650715993
手机
17710373660
联系人
崔爽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误区:2019年只有工业、商业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营改增的行业不可以转小。


纠正:上述理解是错误的。

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的纳税人,涵盖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要符合转登记的条件即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9年度转登记的条件,除了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以外,没有其他任何限制。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误区二

误区:2019年3月1日起,所有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自2019年3月1日起,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


误区三


误区:增值税免税额度由原来月3万元(或者季度9万元)提高至月销售额10万元(或者季度30万元),也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参考政策:《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误区四


误区:对于实行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月不到10万元(季度不到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纠正:上述理解是错误的。

对于实行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以差额后的销售额来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月不到10万元(季度不到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参考政策:《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误区五

误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或者季度30万元)免征增值税,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开具的专用发票也免征增值税。

纠正:上述理解是错误的。

由于专用发票客户需要抵扣增值税,不得减免增值税


所属分类:中国项目合作网 / 其他转让
减税降费税政的5个误区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北京智翔高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8日
法定代表人崔爽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人民币
主营产品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税务代理,会员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税务咨询;税务代理;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
公司简介北京智翔高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是经市工商局核准注册于北京的专业为企业提供财务咨询的机构,公司的账务全部由资深会计师亲自把关,让每个企业拥有专业的财务顾问。公司会计师曾任职:高新、软件、互联网+多家公司财务经理,经验丰富,精通财税政策,为多家公司组建、申请高新、双软、互联网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充分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对小微企业、高新企业、软件企业、互联网企业给予大幅的优惠。公司采用专业的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