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阳光蓄电池A602/225型号
德国阳光蓄电池的充电注意事项:
①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应超过40。当温度达35以上时,应将充电电流减半,但充电时间要随之延长。如温度继续上升至40℃时,则应停止充电,待液温降至35℃以下,再继续进行充电。
②初充电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充电装置发生故障等),在20小时内不许中断。
⑧初充电过程中,当连续充电30-40小时后,可间断1-2小时(但阳光蓄电池不能使用),再充电。全部充电过程中,应间断数次,直到间断I小时后,刚一充电立刻发生剧烈冒气现象为止。
④初充电末期,以比重为1.400的稀硫酸或纯水,将电解液比重调整到1.2151-0.005(15℃时),停止一小时后,再充电。如此反复进行,直到电解液混合均匀,再调整比重,使其达到一致标准。当再充电时,立即发生剧烈气泡,初充电工作方告完成。这就是阳光蓄电池初次充电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
德国阳光蓄电池什么时候该换新电池了?出现以下故障时我们可以考虑换取新电池:
1、起动马达转速降低或停止。
2、引擎准备运转后仪表板显示电池“放电”时间延长。
3、电池在冷的环境或延长起动时间的情况下能量降低速度加快。
4、怠速状态下大灯亮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