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转让成为资金融通的特殊行业 刘建民
有不经营的典当行资源可供接手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一个鼎盛时期,当时的社会稳定、政治清明,生产力得到巨
大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典当也从单一的“寺库质贷”逐渐发展为“官营、私营、寺营”三种质贷形
式并存的兴盛局面。也就是说,从之前的寺庙垄断、单一转向官方势力及民间资本的多维介入。从那时
起,典当的称谓繁复———有的叫“质库”,有的叫“柜坊”,有的叫“质舍”、“寄附铺”。名称各异、花
样百出,但万变不离其宗,皆从事或致力于“质钱”业务。《旧唐书·德宗纪》记载:“建中三年(782 年),
大索京富商,所得才八十万贯。少尹韦稹,又取僦柜质库法拷索之,才及二百万。”说明当时的典当主
财力雄厚、当铺积累了大量财富,竟然成为了某些官吏甚或朝廷敲诈勒索、快速攫取财物的对象。其实,
唐时的普通老百姓已经将家具、衣服甚至牧畜、庄田作为物质换取钱财或银两了,成为黔首眼中司空见
惯的经济活动的场所。此时,“由于公私质库争相牟取暴利,朝廷不得不严加整饬,颁布法令对质钱利
率作出明确规定”。实际情况是,“质贷业”的昌盛使之成长为盛唐“Zui大的商业”,为便利市民、促进流
通以及活跃唐朝经济做出了重大贡献,政府为此加强了监督并征收专项税款。典当作为社会
专门资金融通的特殊行业,此时业已发展至成熟。
典当行操作方式
1.协议签订
2.标的尽调
3.股权变更
4.资料交接
5.签署债权债务
河北典当行转让
山东典当行转让
北京典当行转让
海南典当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