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合规顾问已上线! 我们是一家深耕北京海淀区,专业提供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一站式代办服务的机构。我们精通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的备案细则,能为您提供精准、高效、省心的代办服务,助您快速合法开业!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未进行备案擅自经营的,将面临高额罚款、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业等严厉处罚。这是您合法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 “身份证”。
政策把握不准: 海淀区对经营场所、仓储条件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非专业人士难以掌握。
人员资质不符: 对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理解不清,导致申请被拒。
场地规划不合理: 办公与仓储区域划分不明,温控、防潮等设施不全,无法通过现场核查。
材料准备繁琐: 申请材料格式要求严格,自行准备容易因细节问题被退回补正,耗费时间。
沟通成本高: 不熟悉与海淀区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流程,反复跑腿,效率低下。
我们的服务会确保您的经营条件符合以下法规要求:
主体资格明确:
已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或类似内容。
人员配置合规(核心):
必须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需具备医疗器械、生物工程、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我们提供专业的人员资质审核服务)
经营与仓储场所合规:
拥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库房。
场所地址必须真实、有效,并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环境整洁、明亮,具备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若经营有特殊存储要求的产品(如需阴凉、冷藏),必须配备相应的温湿度调控设备。(我们提供专业的场地预审与规划指导,确保一次达标!)
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建立并执行覆盖采购、验收、贮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
制定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
材料是备案的依据,我们确保每一份文件都精准、规范。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职称证明
经营场所和库房的方位图、平面布局图
经营设施和设备目录
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及存储条件说明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我们办理)

整个流程专业性强,委托我们,您只需提供基础资料,坐等备案凭证。
前期咨询与方案规划: 深入了解您的经营产品,提供个性化的办理方案与人员、场地规划建议。
材料准备与制度搭建(核心服务):
为您量身定制全套《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精准准备所有申请材料,确保格式与内容完全符合海淀区局要求。
网上申报与递交: 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平台上进行在线填报,并代为向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递交纸质材料(如需)。
应对现场核查(如被抽中):
备案后有可能被随机抽中现场核查。我们会进行 “预核查服务” ,提前指导,确保您的场地和人员完全符合要求。
审批跟踪与领证: 跟踪备案进度,协助您领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本土化专业团队:深谙海淀区各市场监管所的核查重点与尺度,提供Zui精准的指导。
高成功率保障:凭借专业的文件准备和对政策的精准理解,确保客户备案流程顺畅无阻。
省时省心:您无需研究政策,无需反复跑腿,我们将流程标准化,大幅缩短办理周期。
一站式无忧服务:从人员规划、场地指导到材料递交、应对核查,我们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性价比超高:相比您因不专业导致的整改成本和时间损失,我们的服务是Zui高效、Zui经济的选择。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不要再让繁琐的备案流程拖慢您业务的脚步。
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您才能集中精力于市场开拓与客户服务。
如果您计划在北京海淀区开展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业务,请立即联系我们!
获取免费的专属办理方案与透明报价,让我们成为您合规经营Zui可靠的伙伴!
| 成立日期 | 2013年04月11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靳帅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 主营产品 | 人力资源许可,投资公司注册,无区域公司转让 | ||
| 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经纪;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代理记账;专利代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专利代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经纪;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代理记账;专利代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