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担心!我们专业代办北京劳务分包资质,为您扫清一切障碍,助您快速拿证,轻松开拓市场!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的Zui新规定,申请施工劳务分包资质(现已不区分等级),企业需满足以下硬性条件。您可以先对照自查:
1. 企业资产要求:
企业净资产至少200万元人民币。
(注:这里强调的是“净资产”,即企业所有者权益,新注册公司可以以注册资本代替)。
2.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这是办理的核心与难点):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工以上资格。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技术工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难点解读:人员配置是资质申请中的Zui大难关。不仅要求人数达标,更需要他们的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资格证书等材料完整、真实、有效。人员招聘、证书匹配、社保转移等流程极其耗时。
3. 企业制度与设备要求:
拥有必要的技术装备以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建立了完善的企业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
看到这些条件,您可能会觉得“条件我都懂,但实际操作起来步步是坑”。没错,这正是专业代办服务的价值所在!
面对复杂的申请流程,企业自行办理常常面临:
政策吃不透:政策频繁调整,材料格式要求苛刻,一个小错误就可能导致申请被退回。
人员配备难:短时间内难以凑齐所有持证人员,且人员社保问题复杂。
时间成本高:反复准备、提交、修改材料,耗费数月时间,耽误企业承接项目。
沟通效率低:不熟悉主管部门的沟通渠道和流程,事倍功半。
选择我们,您将获得:
【专业团队,精准把控】我们拥有咨询团队,对北京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的政策法规、审批流程和审核重点了如指掌,确保申请材料一次成型。
【人员库资源,快速匹配】我们拥有庞大的建筑人才数据库,能为您快速、合规地匹配所需的所有技术人员,并妥善处理社保问题,解决您的核心痛点。
【流程标准化,高效快捷】从工商注册(如需新办公司)到材料编制、网上申报、现场提交、进度跟踪,直至Zui终领证,我们提供全流程“交钥匙”服务,大幅缩短办理周期。
【一对一顾问,省心省力】专属顾问全程跟进,实时反馈进度,您只需提供基础资料,剩下的全部交给我们,让您能专注于公司核心业务。
【高通过率保障】凭借丰富的实操经验和严谨的材料准备,我们承诺高通过率,避免您因反复申请而浪费时间和金钱。

初步咨询与签约:免费咨询,评估企业条件,签订服务协议。
材料准备与策划:指导企业准备基础证件,我们负责人员匹配、社保核定及所有专业材料的编制与整理。
网上申报与提交:完成北京市住建委系统的人员入库和资质申报,并预约提交书面材料。
审批跟踪与协调:全程跟踪审批进程,及时响应主管部门的反馈,确保流程顺畅。
成功领证与售后:协助您领取资质证书,并提供后续的资质维护、延期、升级等咨询服务。
Q:整个办理周期需要多久?
A:在您配合提供基础资料的前提下,我们通常能在 1-2个月 内完成(具体时间受政策微调影响)。
Q:代办费用是多少?
A:我们提供极具竞争力的打包价,费用透明,无任何隐形收费。具体价格需根据您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是否需要新办公司、现有人员情况等)进行评估。咨询即送免费报价方案!
Q:我们是新注册的公司,可以办理吗?
A:完全可以!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从公司注册到资质申请的一条龙服务。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是智慧企业家成功的关键一步。不要再让繁琐的资质办理拖慢您公司发展的步伐。
我们的资质代办专家随时为您提供一对一的免费咨询服务,为您量身定制Zui快捷、Zui经济的办理方案!
抓住机遇,立足北京建筑市场,从拥有一本合法的劳务分包资质开始!我们期待与您合作,共创!
| 成立日期 | 2013年04月11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靳帅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 主营产品 | 人力资源许可,投资公司注册,无区域公司转让 | ||
| 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经纪;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代理记账;专利代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专利代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经纪;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代理记账;专利代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