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作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核心阵地,机遇与竞争并存。无论是从事二手房交易、租赁服务,还是新房代理,依法取得《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是企业合法经营、赢得客户信任的必备前提和首要步骤。
许多创业者在办理备案证书时,常因材料繁琐、流程不熟、部门沟通效率低等问题,导致备案周期漫长,甚至影响门店开业、业务拓展。大家Zui关切的核心问题就是:在北京新办这个备案证书,到底需要多久?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建委) 及各区住建委负责审批。
其标准流程主要包括:
材料准备:收集、撰写并整理所有申请材料。
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的相应系统进行填报。
受理审核:主管部门对线上及线下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
现场核查(部分区要求):部分地区住建委可能会对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核查。
发证公示:审核通过后,制证并在官网进行公示。
根据规定,住建委在受理申请后的审批时限一般为10-15个工作日。这个时间并不包括前期的材料准备时间和可能存在的补正时间。对于自行办理的企业来说,由于不熟悉备案材料的详细规范和审核要点,经常会出现:
材料反复修改:公司章程、执业经纪人资料等不符合要求,被打回重改。
流程不清晰:不了解线上系统如何操作,线下材料送往何处。
沟通成本高:无法及时了解审核进度和出现问题的原因。
企业自行办理,整个周期拖至1-2个月是常有的事,极大地延误了商机。
“快”的关键在于精准和一次通过。专业的代办服务,凭借其对政策的透彻理解和丰富的实操经验,能将整个流程化繁为简,大幅提升效率。
选择我们为您代办,将为您带来三大“提速”保障:
前期预审,精准规划
专家团队第一时间对您的企业资质(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和核心人员(如持有《北京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预评估,确保您的基础条件完全符合备案要求,提前规避“硬伤”风险。

材料一站式高效制备
备案申请表
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章程
至少3名以上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这是备案成功的核心,我们可提供人员匹配咨询)
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我们提供标准化、高通过率的模板,指导您快速准备所有核心申请材料,包括:
我们的材料专家确保每一份文件格式规范、内容精准,从根本上杜绝因材料问题导致的反复提交。
全流程代办与高效跟进
从网上填报、预约到递交纸质材料,我们全程代办,节省您宝贵的时间和人力成本。
我们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能及时跟进审核进度,若遇问题可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确保流程无缝衔接。
在企业基础条件完备、材料提供及时的前提下,通过我们的专业代办服务,从启动到成功取证,整体效率可比自行办理提升一倍以上,助您以Zui快速度拿到进入市场的“合法身份证”。
(温馨提示:根据行业法规,我们无法承诺“”或违反政策的“加急”,但我们可以承诺:以我们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为您提供合规框架内的Zui快捷、Zui稳妥的办理方案。)
为什么众多北京经纪机构选择我们?
熟悉政策:深度掌握北京市及各区住建委的Zui新备案政策和隐形审查规则。
经验丰富:成功为数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创业团队提供高效备案服务。
省心省力:您只需提供基础资料,我们将承担所有繁琐的申请流程和沟通工作。
成功保障:高通过率是我们的生命线,全程专家把关,为您保驾护航。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竞争力!
早一天拿证,早一天开业,早一天签单。不要让繁琐的行政流程拖慢您开拓市场的脚步。选择专业的代办服务,是您明智的战略投资,为您赢得宝贵的市场先机。
立即咨询,获取您的专属备案提速方案!让我们助您快速合法入场,在北京广阔的房地产市场中稳健启航!
| 成立日期 | 2013年04月11日 | ||
| 法定代表人 | 靳帅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
| 主营产品 | 人力资源许可,投资公司注册,无区域公司转让 | ||
| 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经纪;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代理记账;专利代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专利代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标代理;版权贸易;版权经纪;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代理记账;专利代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