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软著和专利的不同之处 申请部门和申请流程的区别介绍
软件著作权(软著)和专利(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为例)在法律性质、保护对象、申请部门及流程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从核心区别、申请部门、申请流程三个维度详细说明:
| 对比维度 | 软件著作权(软著) | 专利(以发明 / 实用新型为例) |
|---|---|---|
| 保护对象 | 计算机软件的表达形式(如代码、文档),不保护思想、算法或技术方案本身。 | 保护技术方案(发明 / 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的新方案;外观设计:产品的形状、图案等富有美感的新设计)。 |
| 创造性要求 | 无严格创造性要求,只要软件具有独创性即可(独立开发,与现有软件有实质性区别)。 | 需满足 “三性”:新颖性(未公开)、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进步)、实用性(能实际应用)。 |
| 保护期限 | 自然人申请:终生及死亡后 50 年;法人 / 其他组织申请:首次发表后 50 年(未发表的自开发完成起 50 年)。 | 发明:20 年;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需按年缴纳年费)。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 |

根据需求选择:若软件的核心价值在代码或界面,优先软著;若软件中包含创新技术方案(如独特算法、硬件交互机制),可申请专利。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