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在哪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预包装备案区别是什么 申请流程分别介绍
在北京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可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线上申请,也可到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具体地址如下:
东城区: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52 号综合窗口。
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8 号楼 d 座二层综合窗口。
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 1 号一层综合窗口。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 29 号三层西侧综合窗口。
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 7 号(南三环木樨园桥西南角)一层综合受理窗口。
石景山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17 号楼一层 5-13 号综合窗口。
门头沟区: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 72 号二层综合窗口。
房山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 38 号 2 层 3 号厅市场监管服务区 17-24 号窗口。
通州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 48 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顺义区: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 3 号院一层综合窗口。
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 22 号院 4 号楼三层 1-7 号综合窗口。
大兴区: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 18 号院 3 号楼 1 层综合窗口。
怀柔区: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 53 号一层综合窗口登记注册服务中心。
平谷区: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 13 号(信息大厦)一层 26 号窗口。
密云区: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 285 号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延庆区: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 60 号二层 3-10 综合窗口。
经济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10 号亦城国际裙楼 1 层企业准入服务厅综合受理窗口。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预包装备案主要有以下区别:
适用范围: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所有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等多种经营项目。预包装备案仅适用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经营者。
管理方式:食品经营许可属于行政许可,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才准予许可,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预包装食品备案是一种告知性备案,备案人提交材料齐全,即可获得备案编号,相对审批程序简单。
法律效力: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明确的有效期,一般为 5 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或延续。预包装食品备案没有固定有效期,当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备案编号自行失效;若增加其他需许可的经营项目,备案也会失效。
二者申请流程如下: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取得主体资格: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如果申办单位食堂,也可以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网上填报:登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填报《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
提交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各区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或选择网上办理。
审核与核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会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领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预包装备案申请流程:
具备备案条件:备案人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并具备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等相适应的经营条件。
提交备案信息:拟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可以一并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并提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已经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备案人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应当在开展销售活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信息材料。利用自动设备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还需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备案编号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获取备案编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备案人可获得备案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