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地区拍纪录片与宣传片 并打算上映电视台 办理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材料介绍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
申请机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特别注意,申请机构的股权结构中不能含有外资,即不能为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 专业人员配备:
必须具备至少3名适应工作业务范围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如导演、编剧、摄影等。
这些人员需有正式发布过的作品两部以上,以证明其专业能力和经验。
· 资金与场所:
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节目制作。
有满足业务开展所需的经营场所,包括固定的办公场地和相关设备。
· 无违法违规记录: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申请主体无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记录。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公司Zui新工商调档章程及场地证明;
4、法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及简历;
5、3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及简历;
6、股东材料等。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在到期年度正常参与年审后,到期前30个工作日办理续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0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0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0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0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