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与吊销转注销相关的法律法规:
公司法相关规定
公司解散与清算规定:《公司法》百八十条明确了公司解散的原因,其中包括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3。当公司出现这种情况时,应当在吊销营业执照后进入清算程序。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13。
清算组职责与程序:百八十四条规定了清算组的职责,包括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1。
注销登记规定: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1。
工商登记管理相关法规
吊销营业执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市场主体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多种情形,如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情节严重的;无正当理由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 个月以上的等。当市场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吊销转注销手续。
注销登记程序规定:该条例还规定了注销登记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包括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如申请书、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清算报告等,以及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注销登记的办理时限等,为吊销转注销中的工商注销环节提供了具体依据。
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税务清算与注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企业在注销前需要进行税务清算,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同样要履行这些税务义务,完成税务注销手续后才能进行工商注销。例如,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予以注销税务登记。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吊销转注销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会适用。例如,在清算程序中,债权人申报债权以及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债权债务争议等,都需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刑法相关规定:如果在吊销转注销过程中存在隐匿、转移公司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如妨害清算罪等,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