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的两种情况类型解读
境外投资备案的两种情况类型解读
境外投资备案的两种情况类型解读
境外投资备案一般为两种情况:境外新设公司和境外并购公司。境外新设公司必须以内地公司为股东,全资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境外并购公司则是以内地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按照我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和登记流程。办理境外投资备案不仅能够使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合法合规,还能为企业带来诸多好处,如提升企业形象、保护企业权益、获得税收优惠等。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境外投资方式,如境外新设公司或境外并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