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应用: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7、审批流程:省级药监局直接审批,核查网站及公司执业人员
8、材料要求:基础材料、专业性材料、药品批件(注册证)、2名及以上执业人员(药学相关资格证),1名计算机专业的人员。
注意事项:
1.网站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2.专业人员(药学相关专业指药学、医学、生物等专业: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指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医学、生物工程°、化学、药学、护理学、康复、检验学、管理等专业)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记得盖章,扫描上传。
2⃣耐心等待一周左右,上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通过,没通过按照提示进行修改重新上传。
3⃣申请时要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药品——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网民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药品——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企业办理药品信息经营许可证应当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