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申请出版物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申请者需要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明确出版物的批发或零售业务。
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需要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且经营场所不得为民用住宅,需为纯办公环境。
专业人员: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人员数量应不少于5人,其中初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
设备和设施: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批发面积需要大于50平米,不能是民宅,需纯办公环境。
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出版物许可证的年检条件:
持续经营:申报房租补贴、转型升级奖励、示范书店奖励等项目类别的书店,需在2023年9月23日前取得出版物经营资质,并持续经营。
时间要求:申报“进校园、进商场、进园区”书店奖励类项目的实体书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分支机构备案证明的首次签发时间应为2023年9月24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