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等有总部企业一并报送,不单独报送;
2、《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需要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没有按照要求备案或者没有在网站醒目位置悬挂许可证编号的暂缓年检;
年检材料
1、《2024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2、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网上书店还应提供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登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画面的截屏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复印件(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须提供);
7、其他有关材料。
基础要求
年检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份
年检范围:2023年12月31日前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
填报系统: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