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履行年报义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通过管理平台向发证机关报告下列信息:(一)上一年度的电信业务经营情况;(二)网络建设、业务发展、人员及机构变动情况;(三)服务质量情况;(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五)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及经营许可证特别事项的情况;(六)发证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信息由电信业务经营者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是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来执行的,具体可以查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章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全文即可。
这个和工商年报很相似,大家不要忽视,如果未进行年报申报,会被电信机管理构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对许可经营业务造成影响。
年报的时间为每年的1-3月份进行,如果在此期间忘记申报,那么4月份是一个补报的月份,系统会显示补报状态。
比如今年是2024年,针对年报的是在2023全年获得许可证的企业,日期以许可证证书上面的发证日期为准。
年报申报内容是和许可业务的类型相对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