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负责人信息、年报信息真实性核验等公共事项以及具体业务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局审批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和《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使用单位中随机抽取。
检查内容
(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
1、公共检查事项
(1)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三位负责人(许可负责人、客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等相关信息)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
(4)年报信息真实性核验,包括:企业主体(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股东及比例、人员、场地、设施及资源、用户、收入等年报信息;
(5)是否存在引入外资或改变资本性质等情况。
2、具体业务检查事项
(1)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重点检查业务管理系统(网管系统)、线路租用协议、用户服务协议等;
(2)网络托管业务:重点检查用户服务协议等;
(3)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也叫IDC许可证):重点检查带宽租用合同、用户服务合同、业务管理系统(网管系统)机房土建证明或机房环境租赁协议等;
(4)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也叫CDN许可证):重点检查业务管理系统(网管系统)带宽租赁合同等;
(5)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也叫IP-VPN许可证):重点互联网专线租赁合同、用户服务合同等;
(6)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也叫ISP许可证):重点检查业务管理系统(网管系统)带宽租赁合同、用户接入合同等;
(7)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也叫EDI许可证):重点检查业务管理系统(网管系统)、服务器托管或带宽租用合同等;
(8)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也叫多方通信许可证):重点检查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业务接入号码等;
(9)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也叫呼叫中心许可证):重点检查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中继线租用合同、外呼记录、外呼语音等;
(10)信息服务业务(仅x互联网信息服务)(也叫ICP许可证):重点检查业务管理系统(网管系统)、服务器托管或带宽租用合同等;
(11)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也叫SP许可证):重点检查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业务管理系统(网管系统)、用户服务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