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申请书:
详细说明企业基本情况,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涵盖外债规模、期限、资金用途、还款计划等外债相关情况。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例如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用于确认企业法人的身份信息。
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便相关部门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还款能力证明材料(如有):
例如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担保函等,用于证明企业具备偿还外债的能力。
企业信用报告:
由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人民银行等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证明企业的信用状况良好。
借款合同或意向书:
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担保合同或意向书(如有):
如果存在担保情况,需提供相关的担保文件,明确担保方的责任和义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
包含项目概况、建设必要性、资金安排、经济分析和财务评价结论等,用于说明外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项目批准文件(如项目备案、核准文件等):
证明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发行外债的申请报告与发行方案(境外发债时需要):
包括发行人基本概况、业务情况、财务情况、外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外债发行方案概要等。
机构出具的文件(申请境外发行债券需提供):
律师事务所、承销机构等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二、注意事项
主体资格要求:
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通常无法单独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
信用状况:
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
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财务状况:
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一般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外债规模与用途: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外债规模管理的规定,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偿债能力确定举债规模。
外债资金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有明确、合理的投向。
风险防控:
具备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能够对借用外债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进行有效识别、评估和应对。
制定合理的风险防范预案,降低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
按照相关规定准备详实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所有文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照要求进行装订和编号。
关注政策变化:
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发改委、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企业中长期外债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办法。
确保企业的申请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政策变化导致的合规风险。
积极配合审查:
监管部门可能会对外债备案登记进行审查,企业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
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不得拖延或拒绝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