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需要在国家商务部 备案,由国家商务部审核、颁证。
特许经营备案要求:
公司名下至少要有2家直营店,并且公司要对这2家直营店全资拥有或者控股拥有,也就是说公司要对这2家直营店至少占有51%的股份。
这2家直营店可以是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
控股股东配偶名下有直营店也行,配偶对名下的直营店至少要占股51%。
控股股东名下或者控股股东的配偶名下有个体户的直营店也行。
直营店与特许人应属同一品牌、同一业务性质。
并且,这2家直营店要实际经营一年以上。
有效期:
特许经营备案做好后,就一直有效。如果公司注销,或者公司不再做特许经营了,可以向商务部门申请撤销备案。
以酒店管理为主营业务的特许人,在申请备案时是否需要提交直营店的证明文件?
酒店业因投资额较大,基本没有设立直营店铺,一般以输出管理形式进行特许经营,酒店管理公司直接经营管理的酒店视为其直营店,在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交特许人与酒店签署的委托管理等相关合同。同样,以网上购物、远程教育等新兴电子商务和以培训指导为主营业务的特许人,也一般没有有形的店铺存在,这类特许人申请备案时,一般不要求提交直营店证明。
注意事项
特许人/品牌方进行特许经营时需注意的事项
1. 要拥有特许资源。
如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不能单独作为特许经营资源,特许人须具备其他经营资源。)
2. 需要签订书面的许可/加盟合同。
合同必须具备如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