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zizhi证明: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外资公司需提交外资公司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若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提交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商登记变更证明。
2、经营资源证明:
与特许经营业务相关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若上述经营资源处于受理中,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授权使用,需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受让取得,须提交核准zhuanrang证明。
3、特许经营业务批准文件:
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居民提交港、澳、台通行证;外国公民提交护照及翻译件(翻译件需加盖有zizhi翻译公司公章并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委托办理证明:
如公司委托员工办理备案,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明受托人信息、委托事项、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委托服务机构办理,还需提交服务机构zizhi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指定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律服务机构介绍信原件。
6、特许经营业务历史证明:
2007年5月1日前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需提交首次与本市被特许人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007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除首次特许经营合同外,还需提交符合《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