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立项申请流程的简化措施
发改委立项申请流程的简化措施
发改委立项申请流程的简化措施
审批制度改革:
合并审批环节:对于部分项目,将原本需要分开审批的多个环节进行合并。例如,一些地区对于投资规模适中的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减少审批次数和时间。如广西南宁市兴宁区规定,立项金额在100 万元(含 100 万元)-400 万元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400 万元(含 400万元)-2000 万元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单独审批。
简化小额项目审批:对于小额投资项目简化审批手续。比如,有的地方规定投资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下的项目,实行立项备案登记即可,无需进行复杂的审批流程。像南宁市兴宁区对立项金额在100 万元以下(不含 100 万元)的小额政府投资项目,落实资金来源后,予以立项备案登记。
优化审批流程:
推行并联审批:由发改委牵头,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实行“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依次发证、告知承诺、限时办结”。项目单位一次性提交申报材料,各部门同步进行审核,避免项目单位逐个部门跑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容缺受理:在主要申请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欠缺的情况下,允许项目单位先进行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欠缺材料即可。这样可以避免项目单位因个别材料准备不及时而耽误整个审批进程。
提前介入服务:在项目正式申报之前,发改委主动为项目单位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项目单位提前了解审批要求和流程,避免因对政策不熟悉而导致的申报错误和延误。
利用信息技术:
在线审批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所有投资审批事项统一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实现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结果反馈等全流程在线操作。项目单位可以随时随地提交申请,审批部门在线进行审核,提高审批效率,也便于信息的管理和共享。
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同部门之间可以共享项目的相关信息和审批结果,避免项目单位重复提交材料,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间。
规范中介服务:
清理中介事项:对与立项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中介服务环节,降低项目单位的审批成本。
加强中介管理: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价和监管机制,提高中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于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审批部门可以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优化服务机制:
一次性告知:发改委向项目单位一次性告知立项申请所需的全部材料、要求和注意事项,避免项目单位因信息不明确而多次往返。
限时办结:明确规定各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督促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对于特殊情况,可提供“八小时之外” 服务等,加速项目尽快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