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申请表357:
填写完整准确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上各类要素需填写齐全,申请单位负责人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有的地区还要求属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上报。
法人及管理人员相关材料510:
法定代表人简历: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详细简历,简历需涵盖个人的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不少于 3名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这些材料需原件合法有效,复印件清晰,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且简历各类要素齐全、填写无误3。
企业资质及章程材料:
企业资质证明:提供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5。
机构章程: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章程应带有工商局查询专用章,如公司股东为法人股东的需一直追溯到Zui终出资人,并注明国籍69。
资金证明5:
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证明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标准)。
场地证明5:
办公场地证明,例如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证明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其他材料:
承诺书: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个人承诺书,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37。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如果办理人不是法人,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