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适合申请境外投资备案(ODI)?
哪些情况不适合申请境外投资备案(ODI)?
哪些情况不适合申请境外投资备案(ODI)?
投资主体或相关方存在不 良 记 录:
国内企业及其控股股东(或普通合伙人)直至其zui终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这类企业不接受做境外投资备案申请。
企业财务状况不佳:
资产负债率高,通常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可能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申请境外投资备案时会受到限制。
zui新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亏损,或者净资产回报率低,意味着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状况不理想,此时申请境外投资备案可能不被批准。
投资行业受限:
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的境外投资,这可能会危害国家的安全和军事利益。
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的境外投资,违反了国家的出口管制规定。
赌博业、色情业等境外投资,这些行业在我国是明确禁止的,不仅违反道德和法律规范,也会对国家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境外投资,企业必须遵守国际条约和协定的相关规定。
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这类行业的境外投资容易引发非理性投资和资产泡沫等问题,受到严格限制。
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这类投资行为可能存在资金空转、逃避监管等风险。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如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或内乱的国家和地区、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等需要限制企业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包括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等。
投资项目不真实或无法说明具体情况:
如果企业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很难通过审查,不适合申请境外投资备案。
违反国内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投资行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投资行为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关系,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