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求:在四川注册的企业(不含中央企业和事业单位法人)可申请。企业需在中国无违法记录,
信用良好,并且在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方面具有跨国公司的比较优势。
●财务要求:一般企业好成立满一年且能提供不亏损的审计报告,净资产回报率高于 5%,
资产负债率低于70%(当然,不同项目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但满足这些条件更有利于通过审批)。
2.备案流程:
●向发改委申报:
●企业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向发改部门提交申请。
若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则需进行核准;其他一般情形为备案。申报时需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
●发改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向商务部门申请:
●准备相关材料,如境外投资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董事会或出资决议、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等(具体材料要求可咨询当地商务部门或相关机构)。
●将材料提交至商务部门,商务部门会对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通过后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后 2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备案:
●携带已获批的发改委和商务部文件,前往开户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3.申请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需详细填写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
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加盖印章)。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印章)。
●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境内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办理的情况)。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新设立合资或并购的提供相关合同、协议;新设立独资的,提供境外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