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不含)以上的债务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永续债、资本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融资租赁及商业贷款等。
二、企业资质与条件
企业资质:企业应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信用状况:信用记录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资金需求: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风险防控:具有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特定条件:满足《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如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及以上)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等。
三、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基础证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企业章程及相关的内外部决议文件。
财务材料:
企业近三年及zui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对于申请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需提供经签署的贷款协议或同等效力文件。
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
项目材料:
募投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投资合同或意向书,项目的其他支持性文件(如适用)。
其他材料:
企业过往中长期外债获批文件及相应额度使用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如有)。
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追溯至zui终实际控制人的借用外债主体股权架构图。
专业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
四、办理流程
网上登记:企业登录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政务服务”频道进行网上登记,填写申请表单并上传电子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登记完成后,企业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审核评估:发改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以及对国家外汇储备的影响等。
登记发证:审核通过后,发改委将为企业发放《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登记证明》。
五、后续管理
资金使用:企业在借用外债期间,需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外债资金,并接受发改委和外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信息报送:企业应定期报告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等信息。
风险管理:企业应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结合实际需要合理控制外债规模,优化外债结构,制定风险防控预案。
六、注意事项
确保材料真实:企业应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关注政策变化:企业应定期关注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更新和变化,以便及时调整外债策略适应新的法规环境。
及时报送信息:企业应按时向发改委及相关部门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还款进度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