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融资新政策中外债备案的 “五不” 原则具体指:
不违反法律法规:外债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能用于任何违法活动,确保企业的外债融资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不损害国家安全:企业运用外债资金的过程中,不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支持相关活动,要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不违背宏观调控目标:需符合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方向和目标,不能与国家整体的经济政策导向相冲突,以保障国家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不用于投机炒作:外债资金不得用于投机性的交易或炒作行为,如参与金融衍生品的过度投机等,防止资金流入高风险、非实体经济领域,引发金融市场不稳定。
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非银行类金融企业借入的外债,不能再转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确保外债资金的使用直接服务于借款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等实际需求,避免资金在转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监管难题,但如果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