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北京房山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指南:
一、备案流程
准备材料: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情况、项目公司情况、投资领域、项目内容、投资规模、投资方式、出资方式、资金用途等,纸质原件1 份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纸质原件 1 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zui新年度或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海外公司章程和中文翻译件 1。
投资协议、董事会决议。
真实性承诺书。
前期工作情况落实说明(如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银行的资信证明(如有要求)。
网上申请:登录 “北京市发展改革系统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备案。具备电子签章的,可以将申请材料经电子签名或者加盖电子印章方式提交;尚不具备电子签章的,可以将申请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完成材料提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事项,投资主体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要求,另行提交纸质备案资料 1。
受理与审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收到申请后,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 1。
备案完成:如审查通过,将在线予以受理,并完成备案。备案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投资主体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领取或通过邮寄方式领取项目备案通知书。本市相关部门推广应用电子印章后,投资主体还可登录“北京市发展改革系统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自行下载、打印备案通知书 1。
二、注意事项
项目合规性:境外投资项目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等限制领域。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或内乱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等需要限制企业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等;敏感行业包括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以及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具体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1。
投资主体要求:投资主体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若成立时间不满一年,可能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需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
资金来源与真实性:需如实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的真实性 1。
财务状况: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高于 5%,资产负债率低于70%1。
商务部门备案:企业还需向商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商务部门的审核时间通常为 5-10个工作日。备案审核通过后,可统一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号)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到市商务委委托的地点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需注意,北京市商务委分为北京市商委和北京亦庄的商委两个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如果公司注册地在房山等(除了亦庄经济开发区以外)的辖区,需在北京市商委做备案申报 1。
建议企业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可咨询专ye的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备案顺利进行。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实际操作时需以当地新的规定为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