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海南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政策中提到的备案证明等相关文件有效期一般为1年。以下是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和特殊情况等:
常规要点:
自备案登记证明出具之日起1年内有效。企业需在有效期内完成提款等相关外债活动。
企业应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
在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
特殊情况(过往特殊时期政策):
在疫情时期等特殊情况下,国家发改委曾印发指引明确已取得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的企业,如确因疫情影响未能在有效期内完成外债发行的,可在有效期届满的20个工作日前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关于延长有效期的书面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有效期可延长6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海南企业办理外债备案登记是基于国家整体外债备案登记政策框架下进行,如果未来政策发生调整(例如对有效期时间进行变更或者出台新的续期、长期有效等规定),则应以新政策法规规定为准。
以下是关于海南企业(实际上是全国企业,因外债政策通常是国家层面统一管理在海南落地实施)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政策相关主要内容要点(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政策以及结合海南实际情况等):
一、申请前相关
模式确定
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要知晓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情况(明确自身适用于“投注差”管理模式);清楚自身净资产状况(如果是宏观审慎模式评估外债额度上限)。资格自查
企业应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资金用途规划
规划外债资金使用方向确保其聚焦主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威胁国家利益和经济及信息数据等安全、不违背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不违反有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用于投机炒作等。额度评估
提前大致核算可借用外债额度。
二、申请阶段
报送途径
企业可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申请外债审核登记、报告有关信息等;不适宜使用网络系统的事项,企业可以使用纸质材料提交。审核时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
三、申请后相关
信息报送
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
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
变更处理
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若发生拟借用外债币种或债务工具类型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且确需调整的,企业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备案证明管理
关注《审核登记证明》的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1年),过期自动失效,提前做好续期或其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