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快捷、无忧、免操劳”是我们对您的服务承诺
1.快 捷——在政府行政部门工作日短的时限内完成您的委托。
2.无 忧——有责任对您在注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予以配合和提供解决方案。
3.免操劳——全程委托,服务一站式到位。您来回奔波行政部门的情形将由我们来避免。
今日牵手助力,明日携手同行;非凡实力,铸就恒久xinlai;开启成功之门,是从您的选择开始
产权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在新办(或首次办理)使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北京地下空间使用备案申请表》(含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的承诺,见附件1);
(二)产权证或者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以及符合该建筑物地下空间使用性质的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的还应当提交委托管理协议;
(四)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它部门核发的有效证照;
(五)租赁合同、工程使用协议书或者委托文件(非自用工程需提交);
(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以上材料除《上北京地下空间使用备案申请表》、法人委托书外均提供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已实现电子证照共享的,可以免于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