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企业每年要在公示信息中上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列为信息公示。其中公司制、合伙制登记的私募管理人以及公司制、合伙制备案的基金产品都需要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私募基金年度审计主体名单
1、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类、股权创投类、资产配置类、其他类
2、私募基金产品:股权创投类、资产配置类,含有FOF(公司型、合伙型)证券类(公司型、合伙型)其他类(公司型、合伙型)
私募基金年度审计注意事项1、新申请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机构如于申请之日起已成立满一年,亦须提交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公司成立满一年:成立至申请日每年审计报告+zui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
成立不满一年:zui近1个月/季度的财务报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
2、法规依据:其中《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21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在协会系统中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一旦在4月30日之前未曾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管理人将被协会列入到异常管理人名录,列入异常管理人名录的管理人将不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系统中公示,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成立满一年但未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
私募基金年度审计流程
年度审计报告就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评估价格-签署协议-材料准备-初稿出具并确认-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出具后,客户还需要进行报送,当前,协会尚未就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出台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亦未就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审计的相关问题作出强制性要求。
私募基金年度审计报告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