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机构需要办理ICP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ISP):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虚拟主机服务、网站建设与维护服务等。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提供服务器托管、数据存储、网络接入等服务。
互联网应用服务提供商(ASP):提供在线游戏、在线音乐、在线视频等互联网应用服务。
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提供新闻、音乐、视频、电子书等互联网内容服务。
互联网广告服务提供商(IAP):提供在线广告投放、广告代理等互联网广告服务。
互联网交易服务提供商(ITSP):提供在线支付、电子商务平台等互联网交易服务。
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提供商(ISSP):提供网络安全评估、漏洞扫描、安全监测等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
一、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流程
1、申请人向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2、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受理申请的,对申请资料交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内容审核
4、审核过程中,业务处室对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说明理由并交行政服务窗口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相关业务处室将处室意见交局长或分管局长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后,及时将行政许可文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交行政服务窗口,由服务窗口送达申请人。
二、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注意什么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交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全部补正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不实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申请该行政许可。
4、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或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6、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
7、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